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制定保护自然的积极议程 须调动公众参与才能成功******
中新网蒙特利尔12月8日电 “如果我们想要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我们就要与当地人民一起努力。他们是在第一线保护地球母亲的人。”
当地时间12月7日,COP15第二阶段会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在边会上作视频发言时如是表示。他还举例称,在非洲卢旺达,人们在增加大猩猩数量方面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因为大猩猩造就了地方经济”。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作视频发言。尹灵 摄索尔海姆介绍,游客去看卢旺达的大猩猩,为其国家公园附近的出租车司机、酒店员工、教师和导游创造了奇妙的经济。
“这当然意味着,附近的人不会为了获取丛林兽肉而杀死大猩猩。住在那里的人是大猩猩的第一线保护者,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经济来源,为他们的地区创造了就业机会。”他说。
索尔海姆指出,一头大象可以在一个晚上毁掉一个农民一年的全部工作。“因此,我们需要与当地人民一起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建立自然与人的和谐共生。”
基于此,索尔海姆认为,如何调动公众参与,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至关重要。
索尔海姆强调,中国提出的美丽中国理念打动了我。因为该理念具有积极的意义,因为这个理念调动了民众的爱国情怀,因为它使对自然的保护和热爱深入人心,并使自然保护成为一种向善的力量。
在他看来,这一理念应被大家牢记。
他坦言,“要制定保护自然的积极议程,我们必须与当地人合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功,我们才能创造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这对21世纪的未来至关重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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